“新城高中第六届教坛新星”评比
寿县新城高中文件
校办[2007]15号
关于举办“新城高中第六届教坛新星”评比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教研组、年级组:
为加快培养青年教师的步伐,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业务基本技能的锻炼,促进青年教师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思想,磨练教学内功,提升育人品位,提高青年教师业务水平,以适应新课程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岗位的要求,尽快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夯实业务基本功,提高教学质量,让更多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学校决定在青年教师中举办一次课堂教学大奖赛暨“新城高中第六届教坛新星”评比,为青年教师搭建一个锻炼自己、展示风采的平台。现将参赛事宜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城高中第六届教坛新星”评比暨青年教师课堂教学
大赛筹备委员会,具体人员如下:
主 任:杨金星
副主任:姜道永、韩业林、吴宏然
成 员:郝世升、史国祝、张书军、姚传富、魏芳德
孟庆宁、周玉龙、周志恒、孙业梅、史奎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姜道永
副主任:郝世升、史国祝、张书军
成 员:李 涛、徐 涛、徐世行、吴长辉、徐庆贺
张波涛、李寿松、周松涛、卞士友、刘传礼
卫 国、杨风雷
二、参加人员
年龄在35周岁(1972年以后出生,包括1972年)以下教
师必须参加,凡符合条件不参加比赛或中途无故退出比赛的教师取消年终考核评优和其它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三、比赛项目和时间
1、上一节公开课(45分钟)(占65%)
2、说课一节(15分钟)(占10%)
3、参加基本功比赛(占10%)
4、写一篇上课教案(占10%)
5、写一篇说课说案(占5%)
6、时间从
名;4月7—12日进行基本功、写教案和说案、抽签说课;4月15—20日进行课堂教学比赛。
四、评委组成
本次活动评委由学校相关学科高级教师和县教研室教研员
共同组成。
五、奖励办法
按文理学科和比赛项目总分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
给予物质奖励。一等奖1名,奖金260元;二等奖2名,每人奖160元;三等奖4名,每人奖金100元;优秀奖每人奖金60元。一等奖获得者同时授予“寿县新城高中教坛新星”称号。
六、相关要求
1、参赛课题的选取,由现行人教版教材中的高一下学期使用的教材。
2、参赛教师的说课、上课的排序由教师抽签确定。
3、参赛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并视为未参加此项活动。
4、基本功比赛顺序及时间要求:
(1)钢笔字:8分钟,160-180字
(2)粉笔字:5分钟,20字左右
(3)普通话:测试采用口头作文或即兴演讲,内
容提前10-15分钟抽签,时间控制在3-5分钟。
5、服装要整洁、朴素、大方,最好着正装。
6、钢笔须自备,粉笔也可自备。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学基本功评分标准
一、评委对每项比赛内容现场评分。
二、计算选手得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
计算平均分即为选手得分。三项比赛结束后得分总和为该选手得分。
三、粉笔字、钢笔字评分标准(粉笔字、钢笔字满分各25
分,评分后按打折分计入总成绩)
1、书写规范,架构准确,笔画标准。(10分)
2、无错别字,内容完整,无多、漏字;每错一字或多、漏一字扣2分,扣完为止。(5分)
3、版面整洁,章法自然,字、行间距得当。(5分)
4、板书时间不超过5分钟,钢笔字书写不超过8分钟,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规定内容,每少一字扣2分,扣完为止。(5分)
四、普通话评分标准(满分50分)
1、普通话语音的标准程度(30分):语音标准,得30分;语音比较标准,得25分;语音不够标准,得20分;不使用普通话,得15分。
2、语调的自然程度(5分):语调自然,得5分;语调比较自然,得4分;语调不够自然,得3分。
3、说话的流畅程度(5分):语速恰当,流畅,得5分;比较流畅,得4分;不够流畅,得3分。
4、对作品的理解(5分):理解准确,得5分;理解比较准确,得4分;理解不够准确,得3分。
5、仪表举止(5分):自然得体,端庄大方,得5分;仪表比较大方,举止比较得体,得4分;仪表不够大方,举止不够得体,得3分。
寿县新城高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统分表(一)
|
序号 |
基本功 |
教案 |
说案 |
说课 |
合计 |
姓 名 |
名次 | ||||
|
得分 |
折算 |
得分 |
折算 |
得分 |
折算 |
得分 |
折算 | ||||
|
1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8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