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新城高中“四、五普法规划
寿县新城高中“四·五”普法教育五年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确保“十五”期间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如期实现,真正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根据县委县政府寿发[2002]11和县教育局寿教普[200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和“四·五”普法规划,结合我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标任务
㈠目标:通过全面实施规划,进一步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的水平和全体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教学管理与学校办学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㈡任务:继续深入地开展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及江泽民同志有关“法治”和“道治”的精辟论述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地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地开展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地开展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快依法治教的进程和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具体任务如下:
1、从现在开始,三年内必须完成《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的学习任务,边学习,边运用。
2、校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20学时,必要时,利用节假日集中学习或培训。
3、教职工是学校开展“四五”普法的重要力量,又是普法教育主要对象之一,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15学时,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并力求学以致用。
4、学生是普法教育的主要对象,要以法制课程教学为重点,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高中阶段主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每学期举行法制报告会不少于1次,辅导课不少于2次。
三、步骤、措施
㈠步骤:“四·五”普法自2001年开始,至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01—2002年,制定“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成立领导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03—2004年,按照规划要求,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组织实施,确保任务的完成和目标的实现。
3、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在班级、年级组处查,写好汇报材料的基础上,学校组织验收,补缺补差,并整理档案资料,写好总结材料上报主管部门,迎接验收。
㈡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四·五”普法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四·五”普法领导组。
组 长:杨金星
副组长:朱 勉 姜道永 吴宏然
成 员:姚传富 韩业林 魏芳德 孟庆宁
郝世升 李国枢 周志恒 周玉龙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四·五”普法的舆论氛围。年级组、班级利用会议、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学校利用广播、图片展览、举办家长学校、文娱活动、举办素质教育班等形式,把校内、校外普法宣传结合起来,逐步营造法制宣传的良好氛围。
3、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学校根据规划要求,每年制定“四·五”普法的年度工作计划,将总规划的任务,目标按年度分解,分步实施。年级组、班级和各部门年度工作或学期工作计划,必须把“四·五”普法列为重要内容,对学校的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要有具体的措施和意见,真正做到计划周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
4、开展活动,扎实推进。“四·五”普法,除组织学习法律文件,上好法律常识课外,还要以活动为载体,使普法教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一是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法制报告会,请法制副校长或司法人员来校作报告;二是每年秋学期,举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三是在班级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校先设计案例,让同学们对照法律条文,做好分工,开展活动。四是结合全县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五是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明确任务和要求,结束时写好社会调查材料或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等。
5、检查评比,奖先促后。从2003年起学校将根据计划安排对年级组、班级的普法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年级组、班级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做的好的,还要给予单项工作表彰奖励;对做的差的,批评通报,并责成限期补差补缺,以便迎头赶上,促使“四·五”普法扎实有效的实施。